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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销员计酬制度

宝健(中国)有限公司直销员计酬制度

    经过培训、考试合格取得《直销员证》的人员,与宝健(中国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宝健公司”)签订《直销员推销合同》后,即成为宝健直销员。宝健公司按月支付给直销员报酬,报酬总额(包括佣金、奖金、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)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%。

直销员报酬比例具体为:

累计业绩值 报酬比例
15000及以下 10%
15000以上 30%

    说明:
    1、 宝健公司依据所销售产品的业绩值作为计算直销员报酬的基数,即: 直销员所得报酬 = 销售产品业绩值(报酬基数)×报酬比例
    2、 宝健公司依据市场定价策略、计税比例和产品成本价格的不同,制定业绩值的标准为:
    .? 保健食品业绩值为产品实际销售金额的88%;
    .? 日化、护肤品业绩值为产品实际销售金额的80%。
    3、 成为直销员后的6个月内,经过宝健公司给予的就业培训并考核通过,同时累计销售业绩值达到15000以上,即可享受30%报酬比例。
    4、 计酬制度执行时间:2015年1月。

备注:

    1.宝健公司将严格按照《直销管理条例》中有关直销员计酬的规定,严格禁止直销员团队计酬方式,并列入宝健《直销员管理制度》

    2.宝健公司承诺:严格按商务部规定,如出现涉及直销员报酬等重大事项变更,均严格按照《直销管理条例》向商务部报备。

    3.所有直销员销售报酬均由宝健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相关税赋后,按月发放至直销员的银行帐户。

宝健(中国)有限公司
2015年1月5日